次日,王某投案,而关于这起案件发生的起因也出现了两种说法。有知情人向媒体介绍,王某自称案发当晚,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姚静要将此事告诉老师,王某害怕被告发,于是用手将其勒死。但李清称,姚静和王某并非男女朋友关系,女儿生前还曾向她表示过对王某的厌恶。“我女儿乖巧,从来不会私自离校或者和哪个男孩子出去,也没有谈过恋爱”。为了调查女儿的死因,她一直奔波于各地找人、搜集线索、递交材料。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当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王某实施犯罪时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见女儿最后一面,是去年5月20日,在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的停尸间里。“接受不了,看到我女儿浑身是伤,”李清说,“我觉得我一定要为她讨回公道。”
对话
被害人母亲:没想过索赔 只想严惩罪犯
生前什么事都会和母亲商量
北青报:姚静是个什么样的孩子?
李清:我女儿特别乖巧,干什么事都会和我商量。她成绩一直也很优秀,一直担任班干部,整个小学期间她都是班长,体育能力也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