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录像显示,被告人欧某对被害人钟某持续进行了约五六分钟的殴打。当时钟某已经倒地,无力抵抗,欧某仍用力脚踢欧某头部十数下,同时也用手击打。经鉴定,被害人钟某头部多处骨折,右眼眶内侧壁及右眼眶底壁骨折,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欧某犯故意伤害罪,向越秀法院提起公诉。庭上,被告人欧某认罪,表示庭前已赔偿钟某4万元,现因家境困难,无法作出更多赔偿。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官介绍,目前,越秀法院正在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对于被告人认罪的故意伤害案件,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诉机关会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并将被告人与被害人是否达成谅解协议作为拟定量刑建议的重要考量因素,促成被告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本案中,虽然被告人认罪并在庭前已赔偿了被害人4万元,但被害人认为赔偿太少,不愿意谅解被告人,强烈要求对被告人从重处惩,故公诉机关未能向法院提出适用审理周期较短的简易程序或速裁程序的建议,也未能提出从宽处罚的具体量刑建议。
法官劝诫:
年轻人应远离酒精谨慎交友
据越秀法院法官介绍,故意伤害犯罪是基层法院审理的较为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该院共审结该类犯罪案件80件,其中约十分之一的案件系因醉酒引发,发生在酒吧、KTV、宵夜大排档等夜间娱乐饮食场所。涉案人员大多为80后、90后年轻人,文化程度不高,无业或收入较低,彼此之间很多是刚认识不久或者才初次相识。使用工具进行伤害的居多,有的是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有的是顺手操使酒瓶、酒杯、椅子等。
法官介绍,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