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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邵某及邵小某被海淀检察院指控犯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2013年7月至10月,两人以“冒充熟人”的方式骗了18名被害人23万余元。当年11月2日,两人被抓,警方起获9600元赃款以及95张银行卡。经核实,其中82张银行卡系两人非法持有。
面对指控两人辩称,其所持有的银行卡都是同伙“傻村”给他们的,两人只是帮忙取款,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
邵某供称,其和邵小某两人同村。在2013年8月,两人在一家酒吧喝酒,有一自称叫“傻村”的男子找两人聊天,称给其介绍一个挣钱的路子,让两人帮他取钱,每取一笔钱就给两人提8%的好处费。两人同意后,“傻村”先后分八九次给了两人20套左右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一套包含一张身份证和四五张银行卡,这四五张银行卡都是用这一张身份证开的卡。
两人称,后来哪张卡里有钱了“傻村”就给两人打电话,并告诉其卡号和密码及具体数额,两人就马上去银行取钱,时间不会超过半个小时。取到钱后,他们会电话告诉“傻村”,“傻村”就会过来把钱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