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昨天上午,方兰来到沙坪坝区检察院。
公诉科王检察官,将一张“不起诉决定书”递给方兰。“我会吸取教训,以后在工作、生活中不再犯错误。”
检察官告诉我们,3月7号,方兰所在的学院保卫处称,方兰向辅导员承认盗窃电脑的事情,民警随后把她带回派出所审查,方兰承认盗窃电脑的事情,公安机关认定方兰的行为属于投案自首。
在审查笔录里,方兰承认:“我早在2月底,就打算偷同学的电脑。那时我父母给我的2000元钱用光了。我实施盗窃,是因为去做吸脂手术需要1.2万,我的钱不够,就偷了室友的电脑。卖了好交手术费。”
石桥铺收购二手电脑的陈女士证实,3月1号下午有一个女生,拿着电脑想卖。“我出1000元,她不卖,后来卖给旁边那个男子,2500元。”另一台电脑,在返回学校的一家快餐店里,卖给了一个收购电脑的男子,1300元。而这两台电脑鉴定价值为7330元,方兰最终赔偿两位室友13800元,并取得两位同学的谅解。
王检察官说,“方兰的行为构成盗窃,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在校学生。”他说,根据相关法律,方兰的行为符合“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并与学校签订了司法帮教协议。
大学生整容占了65%
广播影视、外语、航空空姐类居多
重庆某医学美容企划部余经理告诉我们,“大学生在整形美容手术类的项目中,比例达到65%。”
“很多高校举行大型的校花校草、出镜率高等活动,催生了一些大学生热衷于整形美容。”他分析,接受整形的大学生,专业多集中在广播影视、外语、航空空姐类,大三的学生为主。
“一些家长对孩子整容的态度也逐渐开放,很多家长认为,有好的长相在未来的工作中能提升竞争力。”余经理说,“大学生整形美容的人均费用在3000元~5000元。”他说,眼睛、鼻子、瘦脸、垫下巴、祛痘、美白等也是大学生热衷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