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42岁的李某是武汉人,与小赵等3名女性在一家公司上班,并担任部门经理。2月初,公司出资安排员工租房,李某选中这个复式房,并安排2名男下属住楼下,他和3名女下属住楼上。
李某称,微型摄像头是从网上买的,偷偷安放在洗手间内,电量耗尽后就取回冲电,“陆陆续续拍了一些东西,就是存进自己电脑内观看欣赏”。
警方对李某在电脑内涉及的偷拍女性隐私全部取证,判断其并未用于网上传播或进行敲诈。昨日,警方认定李某的偷拍行为已严重侵犯个人隐私,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所偷拍的材料全部销毁。
女性租房真的是防不胜防,一个看似随和的男上司竟然会是这样的人。这再一次提醒女性朋友在租房之后,一定要详细观察自己的居住环境,免得让坏人有机可乘。看到这里,小编不由得庆幸还好她们及早发现了,不然不知道李某还会做出什么更可怕的事情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