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非恶意侮辱
从客观而言,“赌坛先锋”一词通常应视为对人的非正面评价,但在认定某行为是否构成侮辱问题上不能简单地将侮辱等同于适用贬低性词汇,而应区分公众可接受范围内的评论与恶意侮辱的合理界限。二审法院认为,卓伟关于“赌坛先锋”的措辞虽然尖锐,但仍在个人主观感受范围内而非带有恶意的侮辱。
综上,卓伟称汪峰为“赌坛先锋”虽有言语不当之处,但并不构成侮辱及诽谤,且根据微博发布人的身份、微博标题与内容,作为理性的社会人也难以仅凭涉案微博即对汪峰作出否定性评价。据此,市三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汪峰上诉,维持一审原判。